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 招生代码:6313
首页 •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2018普通大专录取规则

日期:2018-06-03 18:55:22

1.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均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4.考生录取健康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执行。

5.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