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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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我院取得自学考试本科助学专业考试资格

日期:2010-06-30 10:51:00
 
祝贺我院取得自学考试本科助学专业考试资格
 
        为满足广大学有余力的专科生接受本科教育的要求,充分发挥自学考试教育功能,我院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对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考试工作的意见(试行)(豫招自[2008]7号)》精神,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助学工作。
 
        我院开设本科助学专业,院领导高度重视,有关科室开展了积极务实的工作,按照教育厅、省招办专业开设的申报要求向其提供了大量详实的申报材料,使我院在全省众多兄弟院校的竞争中获得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助学专业助学单位的资格。
 
        目前,平顶山教育学院是平顶山市唯一一家开展自学考试本科助学考试的院校。
 
        自学考试本科助学专业是为专科在校生量身定制的自考本科层次专业,是满足广大专科学校在校生参加本科专业学习的需求。
 
        本科助学专业的统考课程参加每年四月、十月份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一考试;助学课程考试安排在每年六月、十二月份全省统一时间举行,由主考学校组织报名报考,具体时间由主考学校安排,助学的专科学校负责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实践性环节课程(含毕业考核和毕业答辩)的考核工作由主考学校组织。专科学校如具备自学考试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含毕业考核和毕业答辩)培训及考核条件,经主考学校认定,培训及考核地点可设在专科学校。
 
        专科学校在校生完成本校专科层次学业,毕业前达到自学考试有关专业本科毕业要求,由学校出具学历证明后可申办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毕业证书。考生在领取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时,需出具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办理自学考试毕业手续时间与现行正常办理自学考试毕业手续时间一致。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参加本科助学专业学习的专科在校生,完成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且思想品德鉴定达到要求者,可获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本科层次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按有关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
 
        6月5日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助学专业考试在我院开考。本次开设的助学专业有: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三个专业,参加考试的学生达到172人。
 
        此次考试,组织严谨,所有监考老师认真负责,考试现场秩序井然,考试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本科助学专业的开设为我院今后办学形式和途径的拓展也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